央廣網北京6月28日消息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周年紀念活動於28日至29日在北京舉行。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紀念大會併發表主旨演講。以下為講話摘要:
  習近平: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之所以在亞洲誕生,是因為它傳承了亞洲人民崇尚和平的思想傳統。中華民族歷來崇尚“和為貴”、“和而不同”、“協和萬邦”、“兼愛非攻”等理念。印度、緬甸等亞洲國家人民也歷來崇尚仁愛、慈善、和平等價值觀。印度偉大詩人泰戈爾用詩歌的語言寫道:“你以為用戰爭可以獲取友誼?春天就會從眼前姍姍而去。”緬甸人民建立了和平塔,用來祈禱世界和平。
 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生動反映了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,並賦予這些宗旨和原則以可見、可行、可依循的內涵。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中包含4個“互”字、1個“共”字,既代表了亞洲國家對國際關係的新期待,也體現了各國權利、義務、責任相統一的國際法治精神。
  上個世紀50年代,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指導下,中印友好之風吹遍了兩國廣袤大地。當年,周恩來總理訪問印度的時候,到處可以聽到“潘查希拉金達巴”(五項原則萬歲)、“印地秦尼巴伊巴伊”(印中人民是兄弟)這樣的歡呼聲。中緬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指導下,中緬妥善解決了邊界問題。1960年兩國簽署了邊界條約,這是新中國同周邊鄰國簽訂的第一個邊界條約。中緬兩國還簽署了中緬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,這是亞洲國家間首個和平友好條約。
  60年來,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僅在中國、印度、緬甸生根發芽、深入人心,而且走向亞洲、走向世界,中國、印度、緬甸都為此作出了重要貢獻。中方認為,總結國際關係實踐,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具有強大生命力的。印方認為,如果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在所有國家相互關係中獲得認可,那麼世界就幾乎不會有任何衝突和戰爭。緬方表示,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對一切國家都是適當的指導原則。  (原標題:習近平: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具有強大生命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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